山姆已多次受监管部门处罚 因退货政策违规被罚

时间:2024-12-03 阅读数:971人阅读

近日,山姆会员商店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一款儿童调制乳粉因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并警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自今年6月1日起,在“京东”APP中的“山姆会员商店官方旗舰店”销售“Sams 丹普斯长高高丹麦进口有机儿童调制乳粉(17g*15)*2”的商品时,对商品销售页面明显标注“温馨提示:该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且在后台设置商品属性时设置为“售后政策: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述商品不属于《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当事人未按照《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对上述商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原因进行告知和提醒,也未经消费者的同意和确认。当事人的行为给消费者执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设置了障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案消费者投诉已在8月17日得到退货退款的处理,认定无违法所得。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10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