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花卉移栽机价格(你好,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

时间:2024-11-01 阅读数:249人阅读

国家给予的补贴有限额,应该在村里公示七天无异议,具体应该是跟村里、乡镇申请吧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办法》和本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村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给农民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对价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二是合理确定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科学制定非通用类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办法,并测算补贴额,严禁以农机企业的报价作为测算补贴额的依据。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公布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时不允许带具体的生产厂家、产品型号。三是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四是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要对省(区、市、兵团、农垦)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五是继续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2012年起各地要全部使用农业部统一开发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号)精神,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

关于印发《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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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财[2011]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农机管理局(办公室)、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确保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在总结近些年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要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丘陵山区、血防疫区及草原牧区农机化发展;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综合考虑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乡村人口数、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资金控制规模。为支持春耕备耕,财政部已于2011年9月20日将2012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亿元指标提前通知各地。各省(区、市、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与同级财政部门科学合理地确定本辖区内项目实施县(场)投入规模。补贴资金应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全国1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和1000个专业化防治示范县、血吸虫病防疫区县适当倾斜。

属省属管理体制的上海、江苏、安徽、陕西、甘肃、宁夏、江西、广西、海南、云南、湖北等11省(区、市)地方垦区农场和海拉尔、大兴安岭垦区农场补贴资金规模、补贴农场名单及资金分配额度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农垦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协商确定,纳入本省(区、市)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本实施指导意见,规范操作,统一管理。其他地方垦区的市、县属农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血防区和丘陵山区补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

除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外,各地可以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及黄淮海地区玉米籽粒联合收割机不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二)补贴机具确定。农业部根据全国农业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确定全国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各省(区、市、兵团、农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省域内年度补贴品目数量保持一致。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自行确定,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非通用类农机产品定额补贴不得超过本省(区、市、兵团、农垦)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重点血防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及植保等大田作业机械补贴定额测算比例不得超过50%。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要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并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补贴额一览表式样见附件2)。要加强对补贴产品市场价格的调查摸底,动态跟踪市场变化情况,对过高的补贴额及时做出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补贴额调整情况要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30万元。

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条件。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依据农业部及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规定的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规范操作,诚信经营,销售产品时要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公开价格,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五、开展操作方式创新试点

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工作创新,堵塞各种可能的漏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各地可在保证资金安全、让农民得实惠、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继续开展资金结算级次下放、选择少数农业生产急需且有利于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补贴等试点;同时,开展选择部分市县实行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等试点。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拟开展试点的省份要认真研究,周密考虑,科学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报农业部、财政部审定后实施。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要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要与补贴资金分配挂钩。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培训指导等工作。要与当地种植业、畜牧、渔业、农垦以及水利、林业等部门搞好沟通协调,切实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县级农机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问题的初步意见,须由集体研究决定,经县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并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省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办法》和本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村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给农民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对价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二是合理确定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科学制定非通用类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办法,并测算补贴额,严禁以农机企业的报价作为测算补贴额的依据。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公布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时不允许带具体的生产厂家、产品型号。三是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四是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要对省(区、市、兵团、农垦)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五是继续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2012年起各地要全部使用农业部统一开发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三)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各地要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采取公式法或因素法确定各地补贴资金规模,因地制宜确定补贴机具品目范围,科学分档测算补贴额。鼓励突出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给予重点倾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落后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号)精神,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要全面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至少每半月应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有关文件签发5个工作日之内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等要求落到实处。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制定监管督查方案,加强对各地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市县两级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手续等违规行为。要将督导检查情况和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报农业部、财政部及驻农业部纪检监察机构。对问题较大的县市在全省农机、财政系统进行通报,并抄送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要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各级特别是基层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要求,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及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省级财政部门、农机化主管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应督促和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三要严格管理补贴产品产销企业。严格按照农业部及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补贴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

(六)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各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要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要高度重视与企业的资金结算工作,鼓励与生产企业结算,增加结算频次,补贴实施后至少每季度结算一次补贴资金,减轻农机生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有条件的省可以采取预结算等方式加快结算。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民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取消其补贴资格,保护农民的权益。要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数据通过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获取。及时开展半年和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2012年6月20日和11月3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财务司和财政部农业司。

农业部、财政部将把上述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地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在2012年下半年进行抽查。

七、申报程序

各省(区、市、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县(场)名单和资金指标分配意见,并制定本省(区、市、兵团、农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于2012年1月20日前联合上报农业部、财政部(各一式二份)备案。

附件1:

2012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 铧式犁

1.1.2 翻转犁

1.1.3 圆盘犁

1.1.4 旋耕机

1.1.5 耕整机(水田、旱田)

1.1.6 微耕机

1.1.7 田园管理机

1.1.8 开沟机(器)

1.1.9深松机

1.1.10浅耕深松机

1.1.11机滚船

1.1.12机耕船

1.1.13联合整地机

1.2 整地机械

1.2.1钉齿耙

1.2.2弹齿耙

1.2.3圆盘耙

1.2.4滚子耙

1.2.5驱动耙

1.2.6起垄机

1.2.7镇压器

1.2.8合墒器

1.2.9灭茬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异型种子播种机

2.1.4小粒种子播种机

2.1.5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6水稻(水旱)直播机

2.1.7免耕播种机

2.1.8抗旱坐水种机械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2.2 秧田播种机

2.2.3 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2.2.4 营养钵压制机

2.2.5 起苗机

2.3 栽植机械

2.3.1油菜栽植机

2.3.2水稻插秧机

2.3.3水稻摆秧机

2.3.4甘蔗种植机

2.3.5草皮栽补机

2.3.6树木移栽机

2.3.7甜菜移栽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化肥)

2.4.2撒肥机(厩肥)

2.4.3追肥机(液肥)

2.4.4中耕追肥机

2.5 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2.5.2残膜回收机

2.6 食用菌生产机械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除草机

3.1.4埋藤机

3.2植保机械

3.2.1电动喷雾器(含背负式、手提式)

3.2.2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2.3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2.4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2.5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3.2.6 烟雾机(含常温烟雾机、热烟雾机)

3.2.7杀虫灯(含灭蛾灯、诱虫灯)

3.3 修剪机械

3.3.1嫁接设备

3.3.2茶树修剪机

3.3.3树木修剪机

3.3.4草坪修剪机

3.3.5割灌机

4.收获机械

4.1 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1.4大豆收获专用割台

4.1.5割晒机

4.1.6割捆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背负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3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4.2.4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5玉米收割割台

4.3 棉麻作物收获机

4.3.1棉花收获机

4.3.2麻类作物收获机

4.4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4.1采茶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5.2草籽收获机

4.5.3花生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甘蔗收获机

4.6.3甘蔗割铺机

4.6.4甘蔗剥叶机

4.6.5甜菜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青饲料收获机

4.7.2牧草收获机

4.7.3割草机

4.7.4翻晒机

4.7.5搂草机

4.7.6捡拾压捆机

4.7.7压捆机

4.7.8饲草裹包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4.8.2高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 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 清选机械

5.2.1 粮食清选机

5.2.2种子清选机

5.2.3扬场机

5.3 剥壳(去皮)机械

5.3.1玉米剥皮机

5.3.2花生脱壳机

5.3.3棉籽剥壳机

5.4干燥机械

5.4.1粮食烘干机

5.4.2种子烘干机

5.4.3油菜籽烘干机

5.4.4籽棉烘干机

5.4.5果蔬烘干机

5.4.6蚕茧收烘机械

5.4.7热风炉

5.5 种子加工机械

5.5.1种子包衣机

5.6 仓储机械

5.6.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打蜡机

6.3.3蔬菜清洗机

6.3.4薯类分级机

6.3.5蔬菜分级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5剑麻加工机械

6.5.1刮麻机

6.6天然橡胶初加工专用机械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离心泵

7.1.2潜水泵

7.2 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7.2.3 灌溉用过滤器

7.3 其他排灌机械

7.3.1风力扬水机

7.3.2抗旱机泵

7.3.3水井钻机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青贮切碎机

8.1.2铡草机

8.1.3揉丝机

8.1.4压块机

8.1.5饲料粉碎机

8.1.6饲料混合机

8.1.7饲料破碎机

8.1.8饲料搅拌机

8.1.9颗粒饲料压制机

8.2畜牧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螺旋喂料机

8.2.3送料机

8.2.4清粪机(车)

8.2.5网围栏

8.2.6水帘降温设备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剪羊毛机

8.3.3贮奶罐

8.3.4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

8.4.1增氧机

8.4.2投饵机

8.4.3网箱养殖设备

8.4.4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8.4.5织网机

8.5其他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5.1养蜂专用平台(含蜜蜂踏板、蜂箱保湿装置、蜜蜂饲喂装置、电动摇蜜机、电动取浆器、花粉干燥箱)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0.1挖掘机械

10.1.1农用挖掘机(斗容量≤0.4m3)

10.1.2挖坑机

10.2平地机械

10.2.1平地机

10.3清淤机械

10.3.1清淤机

11.设施农业设备

11.1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11.1.1卷帘机

11.1.2保温被

11.1.3加温炉

11.2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1.2.1开窗机

11.2.2拉幕机(含遮阳网、保温幕)

11.2.3排风机

11.2.4温帘

11.2.5二氧化碳发生器

11.2.6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1.2.7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2.其它机械

12.1废弃物处理设备

12.1.1固液分离机

12.1.2废弃物料烘干机

12.1.3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2.1.4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1.5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附件2:

省(自治区、直辖市)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

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大类 小类 品目 分档名称 基本配置和参数 中央财政补贴额 地方财政补贴额 备注

咱们国家有全自动蔬菜移栽机吗?这方面跟国外的差距大吗?

1 广东省园艺产业面临的机遇和存在的问题

1.1 广东省园艺产业发展现状

园艺产业是广东省的一大优势产业,具有极其丰富的资源优势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据统计,2001年全省园艺作物面积达2201千hm2,产值42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4.6%,占种植业总产值的58.7%。2002年园艺产品出口创汇约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2.8%。各地在多年调整和发展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南亚热带气候区的资源优势,不断扩大具有当地特色和优势的南亚热带水果、蔬菜、花卉等园艺作物生产,建立了一大批以主导产品为主的园艺作物生产基地,区域布局逐步优化。如珠江三角洲建成荔枝、龙眼、花卉、蔬菜生产与出口基地;粤西建成80千hm2早熟荔枝、80千hm2优质龙眼、33千hm2香蕉、20千hm2菠萝、100千hm2北运菜基地;粤东建成16.7千hm2名优茶、26.7千hm2沙田柚以及青梅、蕉柑等生产基地;粤北建成66.7千hm2反季节蔬菜、2千hm2白毛茶以及颇具规模的落叶杂果生产基地[1]。

1.2 园艺产业面临的机遇

(1) 结构调整为园艺产业孕育了新的机遇。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广东省“十五”农业、农村工作的一条主线,是推动整个农业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在广东省农业发展的新阶段中,园艺产业已成为农业经济增长的优势产业,成为种植业结构调整和提高农业整体素质的重要产业[2]。

(2) 加入世贸有利地推动了园艺产业的发展。加入WTO,为扩大出口创造了较好的国际环境和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3]。从国内国际竞争力来看,广东省的园艺产业具有很强的区域比较优势,特别是荔枝、龙眼、热带花卉、特种蔬菜等具有南亚热带区域特色的园艺产品,竞争力更强,有些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具有不可替代性。

(3)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园艺产业责任重大。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广东率先发展的指路明灯。十六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要完成这个任务,园艺产业责任重大。

1.3 园艺产业存在的问题

(1) 产品结构不合理,存在季节性饱和。广东省的园艺产品总的来讲是,一般化品种多,名、特、优、新产品少;集中上市的产品多,能周年供应的产品少;初级产品多,加工增值产品少;低档次的产品多,高品质、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少。由于荔枝、龙眼等名优水果也存在集中供应现象,使得果农竞相压价出售,丰产不丰收的情况时有发生。

(2) 质量标准与监测体系不完善,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目前,我国园艺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不完善、与国际不接轨,缺乏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加入WTO后,虽然国内外市场在逐步扩大,但是苛刻的卫生检疫标准和“绿色壁垒”仍然是一个很大的制约。

(3) 采后商品化处理和加工技术落后,科技含量低。园艺产品的采收、分级、保鲜、包装、外观、等级、规格都跟国际标准有很大的距离,而且深加工的能力非常有限,很难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我国虽然是龙眼的最大生产国,但龙眼的最大出口国却是泰国,主要原因就是我国龙眼的保鲜、包装等商品化处理技术不过关。

(4) 市场开拓乏力,信息服务滞后。产销信息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国家资源,信息畅通是产品贸易的前提条件。目前,园艺产品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往往重复或不完整,使得市场信息了解不全或不准确,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市场的开拓能力。

综上表明,要提高广东园艺产品的竞争力,应以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为突破口,推动园艺产品向优质化、多样化、规格化及周年性、安全性、方便性方向发展。

2 机械化对园艺产业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1) 提高产品产量,改善产品结构。园艺生产多为集约式栽培,时间性控制严格,技术性很强。实现机械化生产,结合生物技术措施,可以提高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而且能保证周年均衡地向市场供应新鲜产品,实现反季节生产和销售[4]。同时通过采后加工与处理,可以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据预测,每吨浓缩热带果汁可提高产值100美元左右。

(2) 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竞争力。产品质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质量安全水平,二是产品外观、包装和一致性。只有通过机械化生产,才能增强对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可控程度,实现标准化生产与管理,创建符合国际标准的品牌。

(3) 扩展产业链条,增强发展后劲。在推进园艺产业化的进程中,只有通过延长农产品从生产到加工经营的产业链条,才能取得园艺产业的整体规模效益,增强发展后劲。以前广东荔枝的鲜销价格很高,但是随着近几年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加上季节性饱和、保鲜等问题,鲜销价格已经下降了近10倍。所以发展荔枝加工可以说是荔枝种植业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

(4) 为开拓市场提供信息平台。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可以进行市场营销、流通预测,为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决策支持,同时便于实现网络化管理。

3 广东省园艺机械化发展思路与对策措施

3.1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面向产业化,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梯度推进,快速提升广东省园艺产业的机械化水平。

3.2 基本原则

在发展顺序上,重点抓好大宗连片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园艺作物生产基地产前播种育苗机械化和产后清洗、保鲜、预冷、包装、贮藏机械化,拉动产中耕整、移栽、植保、收获机械化;在方法上,以项目工程为先导,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园艺机械化示范基地,以点带面,示范推进;在项目的选择上,产业化目标明确,对园艺产业具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在具体产品的选择上,能够在3~5年初步形成产业,带来显著的产业规模、技术升级效应与经济利益。

3.3 具体措施

(1) 提高认识,增加投入。广东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议案》,这对促进广东农机化的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议案执行过程中,要重点扶持,加快发展园艺机械化,开创具有广东特色的农机化发展新路。

(2) 建立健全园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借鉴国外推行HACCP、ISO9000质量管理规范的先进经验,构建我国园艺产品标准体系框架,提出与国际接轨的、且符合中国国情的主要园艺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程。把发展特色产品、绿色食品与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有机结合,提高产品档次,打造品牌。

(3) 立足产业,依托项目,重点突破关键技术。对产业化发展急需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通过科研立项进行攻关。如设施农业和工厂化生产所需技术与装备,重点研究和开发适合广东气候特点的智能化连栋温室及配套设施。研制适合温室大棚耕作的多功能微型耕作机具。工厂化育苗、无土栽培、节水灌溉也要进一步发展。大田生产着重解决耕整种植机械化。大田耕作机械除了旋耕、犁耕、开沟等机具应用较多以外,作畦、起垄、中耕、培土、铺膜、打孔等机具仍需引进和开发。开发蔬菜、花卉播种设备和育苗、移栽机具及相关设施。发展采后商品化处理、加工与保鲜流通技术和装备。重点抓好具有广东特色与优势的荔枝、龙眼、叶类蔬菜等大宗园艺产品的采后处理技术和加工机械。建立完善的保鲜流通系统,包括分选、分级、清洗、预冷、冷藏、包装、冷藏运输等。

(4)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一是要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装备,促进园艺机械化工程技术创新;二是在管理、服务方面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跟踪国外先进技术的发展;三是组织引导有竞争优势的技术和机具出口,鼓励有实力的农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在竞争中创新和发展。

(5) 集成优势技术与装备,建立园艺机械化示范推广基地。在基地建设中,要强化在市场导向下的企业主导作用,发挥高校与科研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

(6) 培育和扶持重点企业,加快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投资机制。企业投入主要用于解决自身发展的技术创新问题,对园艺产业有重大影响的共性技术开发和应用,国家应给予必要的支持。

(7) 加快广东园艺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预测、发布园艺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贸易信息,并与国际接轨。

目前蔬菜种植主要有两类,一是传统的土栽,一是设施种植,包括水培和基质培。相应的,移栽机械的研发也分这两大类。

设施种植的机械化移栽技术和装备发展,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的荷兰。发展至今,欧洲的自动化移栽技术已基本覆盖从叶菜到花卉、从穴盘到无基质裸苗的全方位作业需要。国内在水培叶菜穴盘苗移栽方面的技术与欧洲差距不大,国内一些高校近年来陆续推出几款水培蔬菜种苗移栽机,性能基本与国外同类产品持平。

但由于国内设施种植生产领域在科学化、标准化、流程化上尚有欠缺,全自动蔬菜移栽机的开发遇到很大困难。长期以来,我国相关设备的研发都是根据种植企业的现实模式和流程进行定制,加上种植企业往往不知如何总结提出适合自己的技术开发需求,所以蔬菜移栽机一直以来难以全自动化。

所幸国家近年来加大了这方面的支持力度,全自动蔬菜移栽机的技术发展正在加快。

近年来,蔬菜移栽机的技术开发方向与国外一致,都是趋向提高作业效率、作业高智能化、动作复杂化、重视辅助资材开发等。只有在这些方面跟上世界先进节奏,才称得上是全自动蔬菜移栽机。

而目前,国内的机械化蔬菜移栽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穴盘和基质块培育种苗,种苗移植后不容易固定,会影响生长;二是定植篮+海绵培育种苗,移植手夹持定植篮,比较容易定位和固定,并且可以避免伤到种苗。

我国种苗自动移栽技术的进步,越来越要求生产场景的科学化、标准化。全自动蔬菜移栽机的需求兴起,会要求使用更加标准可靠的定植篮。

江苏荣诚农业十多年来,针对复杂的种植生产要求,开发并筛选定型了二十多种尺寸、规格、形态的定植篮和配套的定植海绵、育苗海绵。产品工艺和细节设计适应自动化水培生产场景要求,充分满足各种无土栽培种植和移栽作业需求。并坚持以全新PP和PE原料生产定植篮,确保材质健康安全,使用寿命长久。定植篮和种植育苗海绵远销全球24个国家地区,并与诸多大型企业长期合作。